香港工程網客戶享有特別優惠!
由註冊消防承辦商進行消防年檢服務,連簽發FS251消防証書
根據香港法例第95B章《消防(裝置及設備)規例》第9條的規定,每當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在任何處所有裝置、保養、修理或檢查任何消防裝置或設備,他須於完成有關工程後14天內,向作出指示(據該指示他承擔進行該工程)的人發出一份證明書,並將副本送交消防處處長。因此,所有由註冊消防裝置承辦商填妥的FS251副本,均根據現行慣例交予現場的消防處人員,或送交本處消防設備專責隊伍。
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(FS251)包括以下指定設備的檢查、維修、更換:
* 消防自動灑水系統
* 消防栓/喉轆系統
* 電池房和充電設施的氣體排放系統
* 消防通風系統
* 停車間的花灑系統
* 火警警報系統
* 淨劑滅火系統
* 火警偵測系統
* 火警警報系統
* 應急照明系統
* 出口指示牌及方向指示牌
* 消防泵系統
* 電動車輛充電設施系統
* 手提滅火設備
歡迎預約我們,提供消防裝置及設備年檢/維修/更換服務。
過往消防工程案例參考: